信用額度申請條款及細則
最後更新日期:2024年8月30日
以下條款及細則(「條款」)構成ShipAny與申請人(「申請人」)之間關於申請ShipAny信用額度的協議,根據以下條款及細則:
1. 信用額度
1.1 申請人需繳付所申請信用額度金額的50%作為按金。
1.2 申請人必須先為其ShipAny帳戶增值,並擁有足夠的帳戶餘額以支付所需的按金。
1.3 申請人隨後可以申請更高的信用額度,最高可達允許的上限,前提是帳戶餘額足以支付所需的按金。
1.4 申請人必須在其ShipAny帳戶中提供準確的聯絡資料和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。
2. 利息
按金將不獲支付利息。
3. 按金退款
按金僅在終止ShipAny帳戶後方可退還,並扣除任何未結餘額和銀行費用。
4. 逾期付款
未能按時找付發票可能會導致信用額度被取消,並從按金中扣除以結清欠款。
5. 信用額度調整
ShipAny會根據帳戶使用情況和付款記錄保留隨時更改信用額度的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